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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构建和谐城管的几点建议

2014-05-13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无城管,不新闻。”不知道从何时开始,关于“城管”的话题就没有少过。在媒体报道、影视作品中,城管的形象不尽如人意。在百度上搜索“城管”一词,自然也少不了有关城管的负面信息。为改变在公众心目中的“强势”形象,各地城管也着实下了大功夫,除了不断加强学习、提高文明素质,还不断放低身段,频频推出执法新招,但城管仍未脱“妖魔化”色彩,受损的不只是城管本身,更有政府的公信力和百姓的幸福感。

    城管问题,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城镇化进程中、社会转型过程中的社会管理难题。理性分析,城管与小贩之间矛盾冲突背后的问题,早已超越城管群体本身,追根溯源,实则是长期积累下的制度之殇。一方面,高速的城镇化浪潮中,城市人口激增,流入城市的人群需要在城市获得生存空间;另一方面,城市的健康发展和城市居民的幸福生活需要秩序的保障,由此造成了城管与小贩二者间的对立。为管理城市,城管要对小贩进行执法;为在城市立足发展,小贩要抵制城管的执法。这种对立实际上超越了群体之间的矛盾。要摆脱目前的城市管理困境,需要从“顶层设计”入手,重建城管运行机制,将城管导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首先,完善城市管理法规。很有必要制定一部城市管理法。一方面是赋权,合理划定城管的职权范围,构建事权明晰、权责一致、分工合理的城市管理体制,赋予城管必要的执法及保护手段,为城管执法提供法律支撑。另一方面是限权,对城管执法的性质、职权、权限以及被管理者的权利作出规定。

    其次,优化城管制度设计。城市管理不应该只是以执法的大棒威吓驱赶,而应该是有着一整套精细化、人性化的制度设计,保障各个阶层民众的权利与尊严。作为城市的管理者,城管执法人员也应该转变观念,在承认小贩也有创业发展的权利、市民对他们的服务也有需求的前提下,对他们进行规范化管理,并为其提供恰当的存在空间。

    最后,探求和谐城管之道。通过严格标准、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方式选拔高素质的人员组建正规的城管执法队伍。同时,要抛弃对行政强制力的固有依赖,进行城管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人为本,强化服务,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违法行为;探索城市各利益攸关方协商参与、共建共享的城市治理模式,把城市管理导向一个更为有序的轨道,重建充满活力而又秩序井然的城市秩序。(杨明生)

来源:中国建设报 责任编辑:陈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