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拆除一侵占公共场所“三违”建筑
本网讯 通讯员李军、王启志、郜志宏报道:“不知为什么,这里本是公共空间,却修成三间一楼一底的商业房屋,严重影响了我们小区生活的环境秩序。现在终于拆除了,真是大快人心,恢复了我们本应有的活动空间。”利川市逸园大厦业主们高兴地说道。
据了解,2006年7月,利川市某市民看好逸园大厦北侧临街前面的公共空地潜在的商用价值,就悄悄在空地上临时搭建一层用于商业经营。由于地理位置绝佳,之后,又于2013年5月加了第二层,出租给一个商业公司经营。
尽管该小区部分业主曾多次投诉,但因种种原因,该违章建筑长达近十年却一直未予拆除。2015年8月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利川市期间,受理信访后,并进行专项督办。为此,市“三违”整治办发函“三违”整治责任主体单位都亭街道办事处和执法主体责任单位市城管局,要求两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督办案件,及时组织专班,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进行拆除无证上“三违”建筑。
2015年9月,上述两单位正式受理,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其开展立案调查,并于2016年4月18日依法下达了强制拆除决定书。由于该建筑形成多年,成因复杂,最后通过多方做工作,最终于5月2日自行拆除完毕,恢复了空间原有面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