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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规划局四项措施将议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2015-05-18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胡恩福报道:5月8日,丹江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公华及市人大代工委、市政府督查室负责人一行,对丹江口市城乡规划局2015年人大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办。

    在听取了市规划局关于2015年人大代表建议落实情况的详细汇报后,督办组对各项建议的答复落实情况给予了肯定,认为办理程序严格,提出的解决办法切实可行,考虑周全,答复落实有力。

  2015年,市规划局共收到19件建议和提案,其中党代表提案2件,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11件。为做好这些建议和提案的答复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市规划局党组采取了四项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从深化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高度出发,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建设服务型机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接受人大代表监督和政协委员建言献策的重要渠道。接收到建议和提案后,迅速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办理工作,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与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将各项建议落实到工作中。

  二是明确责任。认真研究办理办法和措施,对这些建议提案进行了二次分解,定责到领导、到科室、到责任人,规定办理时限、办理要求、办理效果,形成了“主要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督促抓、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截至目前,19个办理件已全部按时完成答复,上报市人大、市委、市政协审核。

  三是落到实处。答复办理过程中,要求办理人员要根据建议和提案内容进行实地调研,弄清事情原委,答复做到前因后果明晰,事实依据确凿。能够办理的,说明解决落实情况;不能办理的,分析讲明原因,指出解决办法。如对涉及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或项目建设的建议,在办理答复过程中,积极制定规划建议报请市规委会进行审议。对不能办理的如解决控制区内农民自住房问题的议案,讲明是受政策限制原因,指出可结合本地片区内危房改造项目进行解决。做到答复有理有据,内容详实。

  四是强化督办。要求办理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答复,决不允许含混不清,模棱两可。对建议和提案的答复落实情况,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进行层层把关审核,确保答复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