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公积金可逐月划扣用于偿还贷款
十堰住房公积金新政解读系列报道九
公积金可逐月划扣用于偿还贷款
新政九:实行委托按月划扣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读:原政策规定一年限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提取额度不超过上一年的还本付息额。新政则施行逐月划扣公积金到公积金贷款职工偿还贷款的专用账户,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该条新政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软件网络改造升级后开始执行,具体时间另行公布)。
随着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基数的提高,大部分借款人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大于或等于公积金贷款的月供,施行逐月扣划可减轻职工的还款压力,更加方便职工。(毛以国、郑丽君)
来源:十堰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