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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住建委在整治落实中深入推进创文工作

2018-06-28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任彦报道:近日,十堰市创文指挥部、市文明委印发了十堰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十大创建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和向“十大不文明行为”(简称“双十行动”)宣战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好这一重要方案,十堰市住建委决定,从6月下旬起,在市直住建系统15个单位中,广泛开展以“城区主次干道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和“向不文明行动宣战”为重点的整改落实大行动。此次大行动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委机关督办与各单位(科室)落实相结合的工作原则,着力改善公共环境,提升公民素质,使市民反映强烈的市容市貌问题和不文明行为得到有效治理,为创成全国文明城市夯实基础。

  第一,大力推进市住建委管辖的城区83条主次干道突出问题整治整改行动。市住建委深刻认识到,城市干道既是人民城市生活必需,也关系到十堰的投资环境和对外形象,必须抓紧抓好。为此,市住建委把管辖的城区83条主次干道突出问题整治整改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来抓,迅速启动并重点突出五大板块,突出主次干道的车行道板块。主要是对车行道出现坑槽、网裂、龟裂等病害情况和污水上路、雨水排泄不畅等情况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突出主次干道的人行道板块。主要是对人行道砖尤其是盲道砖出现破损、晃动、褪色的要及时维护和更换。突出桥梁栏杆、道路护栏及隧道(含地下通道)板块。主要是对桥梁栏杆、道路护栏和隧道(含地下通道)出现构件破损、缺失的及时维护。突出人行道上的无障碍设施板块。主要是对城区人行道范围内的盲道砖、残疾人扶手、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设置不规范地方进行更换,维护。突出城区主支次干道污水管网、井盖等更换维护。主要责任单位是市政工程管理处和市供排水监督管理处。

  第二,大力开展不文明行为突出问题整治整改行动。市住建委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十堰市秉持“为民创建、创建为民”的理念,坚持创城与育人相结合、硬件补短和软件提升“两手抓”,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内容和应有之义;市住建委务必遵循《十堰市2018-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规划》及工作方案,着力提高城市建设水平,提升市民综合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和群众生活质量,务必为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现代化城市勇于担当。为此,市住建委决定重点向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非吸烟区域吸烟、公共场合大声喧哗、争吵谩骂,不文明排队,不文明如厕、随地便溺等十种不文明行为宣战,并切实整治整改。14个委属单位和委机关各科室都是责任单位。

  第三,市住建委积极创新工作机制,为创文“双十行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提出明确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科室)要把整改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各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坚强有力的工作专班,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实施。二是把握时间节点。6月底之前,各单位拿出结合实际的工作措施,7月开始全面落实,8月取得明显成效,9月进行自查验收,10月以后进行巩固提升、常态保持。三是深入宣传发动。各单位(科室)建立有一定数量的专兼职文明劝导队伍,加大对整改工作的宣传力度,在本单位、包联的阳光社区、对口的两个精准扶贫点及管理服务对象中广泛宣讲不文明行为整改工作,全体干部职工带头讲文明树新风,争做“文明有礼十堰人”。四是强化考核问责。市住建委五创办(委城市建设管理科)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对系统各单位落实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定期进行通报。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力、不能及时完成交办任务,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市创文指挥部将根据《十堰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问责办法(试行)》进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