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规划局制定阳光信访受理实施办法
本网讯 通讯员许文华报道: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规范信访受理办理程序,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着力打造“阳光信访”,近日,老河口市规划局制定了《老河口市规划局阳光信访受理实施办法》。
一是明确了“阳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由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日常信访接待协调工作。
二是明确了信访办理程序。将信访办理分为接谈、登记、甄别、告知、办理、录入、结案七个程序,并明确了每个程序的工作要求。
三是明确了信访处理责任分工。根据信访事项类型分门别类由相应的科室、二级单位进行处理。
四是明确了信访处理责任追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负有处理信访职责的单位及个人,因故意或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处理信访职责,以致损害信访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下一步,市规划局将组织相关科室认真学习,熟练掌握湖北省阳光信访信息系统的操作,确保按程序、按要求、按政策办理信访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