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2008年度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要求,省厅将对各地2008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内容
(一)按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
(二)《2008年度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状》所规定的事故控制指标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三)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评分细则》。
二、考核对象
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对象为与省厅签订2008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的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
三、考核分组及时间安排
考核分四组进行:
第一组 侯继光、鲁 勇、易 山
考核地区:咸宁、鄂州、黄石、黄冈
第二组 施加军、彭 勇、谭宝国
考核地区:恩施、宜昌、荆州、孝感
第三组 杨碧华、彭朝仁、朱 涛
考核地区:十堰、襄樊、随州、神农架
第四组 刘中强、周 伟、杨策华
考核地区:荆门、仙桃、潜江、天门
考核时间从12月22日开始,考核组具体到达各地的时间由各组联络员电话通知。武汉市的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方法
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采取听汇报、问情况、查资料、看现场的形式,并结合日常管理中了解的情况,对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建委(建设局)进行综合考核,并随机巡查2个施工现场。
五、考核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抓紧完成对所辖各县、市、区的考核工作,按照考核内容,备齐相关资料,积极配合考核组的工作。考核结束,省厅将公布考核结果。
(二)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各地要认真整改,并举一反三,针对薄弱环节,制定措施,强化管理。
(三)考核组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考核工作,严肃纪律,廉洁自律,保证考核工作质量。
附件:《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评分细则.doc》
二○○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抄送:本厅办公室、城建处,省建管局,省质安总站
湖北省建设厅办公室 2008年12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