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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省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 鄂建函[2008]322号

2008-12-12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2008年度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要求,省厅将对各地2008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内容
   (一)按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
   (二)《2008年度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状》所规定的事故控制指标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三)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评分细则》。
    二、考核对象
    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对象为与省厅签订2008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的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
    三、考核分组及时间安排
    考核分四组进行:
    第一组 侯继光、鲁 勇、易 山
    考核地区:咸宁、鄂州、黄石、黄冈
    第二组 施加军、彭 勇、谭宝国
    考核地区:恩施、宜昌、荆州、孝感
    第三组 杨碧华、彭朝仁、朱 涛
    考核地区:十堰、襄樊、随州、神农架
    第四组 刘中强、周 伟、杨策华
    考核地区:荆门、仙桃、潜江、天门
    考核时间从12月22日开始,考核组具体到达各地的时间由各组联络员电话通知。武汉市的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方法
    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采取听汇报、问情况、查资料、看现场的形式,并结合日常管理中了解的情况,对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建委(建设局)进行综合考核,并随机巡查2个施工现场。
    五、考核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抓紧完成对所辖各县、市、区的考核工作,按照考核内容,备齐相关资料,积极配合考核组的工作。考核结束,省厅将公布考核结果。
   (二)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各地要认真整改,并举一反三,针对薄弱环节,制定措施,强化管理。
   (三)考核组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考核工作,严肃纪律,廉洁自律,保证考核工作质量。

   附件:《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评分细则.doc

 

 


                                 二○○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抄送:本厅办公室、城建处,省建管局,省质安总站
湖北省建设厅办公室                      2008年12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