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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区物业小区2月1日起全面“禁鞭”

2016-01-18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1月13日,市房管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动员市区100余家开发项目、物业管理小区自2月1日起,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为做好“禁鞭”工作,市房管局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按照“行业部门组织、街道社区监督、开发企业物业企业实施、小区居民参与”的原则,明确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禁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该局监察大队对“禁鞭”工作进行督察和督办。“禁鞭”时间从2月1日开始。各小区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利用墙报、标语、横幅,设立宣传站、散发宣传品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禁鞭”规定,做到家喻户晓,引导市民自觉“禁鞭”。

  为确保此次“禁鞭”取得实效,该局将“禁鞭”工作纳入企业年度监督考核内容。凡违反“禁鞭”规定或“禁鞭”工作落后的企业,在考核成绩中予以扣分,记入企业信用记录。“禁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部门负责人要进行通报。设立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8693616,欢迎社会举报。(贺正文、史少亮)

来源:黄冈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