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中冶南方城市建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公告
鄂建审告〔2017〕97号
依企业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经我厅审核,同意中冶华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将其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移至湖北省,中冶南方城市建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依法取得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3项建筑业企业资质。
特此公告。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