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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 第5号

2014-01-27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关于徐以艳等7人申请二级注册结构
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部《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的规定,经审核,徐以艳等7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4年2月13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向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2号,邮编:430071,电话:027-68873062)。举报和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及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徐以艳等7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月23日

附件:

徐以艳等7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单 位 名 称

企业资质号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审查

 意见

1

徐以艳

兴山县天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A242006818

0016659

符合条件

2

 

武汉都市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A242000018

0015085

符合条件

3

谢黎明

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A142006013

0014613

符合条件

4

林维泉

武汉韵道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A242013502

0013637

符合条件

5

柯贤为

宜昌市衡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鄂建检字第EJ06011

0016318

符合条件

6

王高峰

武汉华工科固建筑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B1604042010606

0010259

符合条件

7

 

黄石市恒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B1604042020102

0016601

符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