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转发《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的通知

2015-11-11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办〔2015〕277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规划局、园林局,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管理局):

    为了规范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的编制和审批,住建部发布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现将该《办法》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要求执行。

附件:《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审批办法》.htm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