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
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
市房管局责令整改
2017年12月,市民王先生在中心城区某楼盘看中了一套住宅商品房。可当他交付了首付款,想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剩余购房款时,却被开发商拒绝,要求其转商业贷款。近日,市房管局责令该房产开发企业迅速整改。
“看房时售楼人员告诉我能用公积金贷款,所以我就把首付款付了。后来售楼部工作人员又打电话说他们不支持公积金贷款,要求转商业贷款。对于这种情况,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王先生通过网络问政平台提出疑问。
接到王先生的咨询电话后,市房管局积极约谈该房产开发企业负责人,得知因企业未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员工办理公积金缴存业务,导致购房客户的公积金贷款业务未被受理。市房管局向房产开发企业宣讲了有关政策,并责令迅即整改。目前,该房产开发企业已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了相关手续,其开发的商品房已经能够正常办理公积金贷款。
据悉,早在2014年,住建部等部门就印发了《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明确要求房产商不得拒绝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2017年12月13日,住建部等四部门又联合印发了《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再次明确了房产商不得阻挠和拒绝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辛文)
来源:荆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