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陈隽勋报道:目前,咸宁市已确定对市人社局老办公楼、市城市便捷酒店、市精神病医院综合业务大楼、市中医医院综合业务大楼等4个暨有建筑进行建筑节能改造,总改造面积达50.1万平方米。建筑节能改造主要是对现有的围护结构、门窗进行改造,因地制宜应用可再生能源技术。改造后,这些项目将成为该市首批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示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