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近期获省政府批复。在批复中,省政府明确试点建设期限为2014年至2016年,并对试点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积极塑造现代人水和谐关系,为全省“两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示范。
根据该方案,咸宁市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估算投资295亿元,试点范围包括淦河流域、斧头湖和西凉湖、陆水、金水、富水、黄盖湖及梁子湖五大流域,重点建设金水流域和陆水流域两条水生态走廊。(汪明)
来源:湖北日报 责任编辑:陈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