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住建委四大举措做好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
本网讯 通讯员沈萱报道: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住建厅《2017年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鄂建文〔2017〕15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安排部署,改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环境,推进环境综合整治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巩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成果,落实建筑施工各项措施,随州市住建委结合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实际,四大举措做好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成立由市住建委副主任任组长,委属相关单位负责人及各县市区住建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各地、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总体要求,明确部门、单位工作职责、步骤和要求,层层分解建筑工程扬尘防控责任,逐级狠抓落实。
二是全面开展检查。要求各地、各单位充分认识开展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迅速行动,主动作为,突出防治重点,抓住防治难点,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开展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检查和督查,同时结合季度综合大检查将扬尘治理工作纳入检查的重要内容。
三是依法严厉整治。各级安全监督机构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扬尘防治各项工作责任制度,强化市场与现场联动,切实加大对建筑施工扬尘防治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建筑工程扬尘和带泥上路等进行重点检查,对落实不力或造成严重影响的,一律先予以停工整改,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上限予以严厉查处。情节严重的,给予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记入随州市建筑市场诚信行为“黑名单”等处罚,并予以公开曝光。
四是强化考核通报。市住建委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作为对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工作积极主动、治理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给予通报表彰;对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治理不力、成效不明显、责任不落实的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通报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