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二次供水”需防“二次污染”
本网讯 通讯员雷汉卫、刘立成报道:高层楼房一次供水水压上不去,需要自备泵房和蓄水池,加压后再提供给用户,这样就形成了二次供水。供水设施是否达标,二次供水水质如何,直接关乎市民饮用水安全和身体健康。4月2日至30日,荆门市水燃办对该市中心城区28家二次供水单位开展了二次供水专项安全检查。其结果显示:部分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按规范进行清洗消毒和水质检测等问题,对二次供水水质安全产生较大影响,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市水燃办:拉网式检查十项内容
在为期一个月的拉网式检查过程中,荆门市水燃办检查小组就二次供水日常管理制度、清洗消毒、水质检测、健康卫生状况、是否加盖加锁及设施周边环境等安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十项具体检查项目为:是否建立健全二次供水的日常管理制度;直接从事二次供水工作人员是否建立了健康档案,每年是否组织工作人员体检一次,是否有患传染病及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人从事二次供水管理工作;二次供水值班人员要每日对二次供水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记录并存档;二次供水设施要设置明显的标识和警示标志;储水池口应加盖上锁,防止鼠、虫、异物等进入储水池内;不得在二次供水设施所处位置及周边堆放垃圾和杂物。严禁生活废水和商铺、饮食店排污渗漏到生活饮用水中;因清洗储水池或自来水公司因故停水等原因需要停止二次供水时,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应及时将掌握的信息(停水原因、范围、时段、注意事项等)预先告知用户;建立二次供水的业主反馈和投诉热线,及时收集、分析和改进日常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年至少两次对包括储水池在内的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全面的清洗、消毒、维护,同时委托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水质检测;水质检测结果合格的,应将情况向用户公布并正常供水;建立二次供水应急预案。
检查结果出炉:十余家单位有问题
荆门市水燃办检查小组一位张姓负责人告诉记者,从检查结果来看,80% 的单位能按照要求进行清洗消毒和水质检测,其中,二次供水管理好的单位有:荆门市第一人民医院、荆门市第二人民医院、荆门市供电总公司。这三家单位有比较健全的日常管理制度,水箱水池能封闭并加盖加锁,设施运行情况有记录且能存档备案,工作人员有健康证且能每年组织一次健康检查,二次供水设施干净整洁,每年能进行一次水箱清洗消毒和水质检测,水质检测报告显示合格。
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了凯凌紫竹苑小区、华侨宾馆、市邮政局家属区等11家单位存在比较严重的二次供水安全隐患。这部分单位去年没有对水箱水池进行清洗消毒;一部分单位未建立二次供水水质日常检查制度,未对二次供水水质进行检测或者委托检测;少量单位未对二次供水水箱加盖加锁;大部分单位未建立二次供水的日常管理制度和体系,未建立应急预案;个别单位二次供水设施设备锈蚀老化严重,影响二次供水水质。
二次污染存隐患
据该市水燃办张姓负责人介绍,在检查过程中,市水燃办工作人员发现某学校二次供水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锅炉房水池未封闭上锁,堆放杂物较多;蓄水池使用金属钢板焊制,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且未加盖密封;一个公寓水池未加盖上锁;上一年度未进行清洗消毒和水质检测。这位负责人说:“供水设施管理不规范的,极易造成水污染,给用户带来危害。希望二次供水管理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自觉加强管理,确保市民用水安全。”
据了解,由于水在二次供水水箱里面存放,存放的时间长了以后,里面的消毒剂量越来越低甚至没有了,二次供水如经二次污染之后,就容易产生微生物。由于管理不严的原因,有些二次供水的蓄水池没有盖子,密闭性不好,会掉落很多尘埃,水箱不加盖不上锁也会容易导致蚊虫、苍蝇、甚至老鼠掉进去从而产生二次污染,甚至存在被人为投毒等安全隐患。所以二次供水的水箱就容易变成微生物滋生的温床,容易产生淤泥、青苔、杂草甚至红虫,易导致饮用者感染疾病。因而,实行二次供水安全检查是防止水质二次污染、保证居民饮用水卫生安全、防止疾病传播、保障市民身体健康的重要措施。
“问题单位”若不整改将受处罚
为确保市民饮用水安全,二次供水管理单位亟待健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供水卫生标准,按照规定定期清洗消毒和水质检测。据悉,荆门市住建委将于今年下半年再次组织市水燃办开展一次二次供水安全专项检查,对此次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逐一核实,对拒不整改、问题严重的单位,将根据《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的罚款:供水水质达不到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城市供水单位、二次供水管理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水质检测或者委托检测的;对于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净水剂及与制水有关的材料等,选用未获证企业产品的;城市供水单位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净水剂及有关制水材料的;城市供水单位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城市供水设备、管网的;二次供水管理单位,未按规定对各类储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的;城市供水单位、二次供水管理单位隐瞒、缓报、谎报水质突发事件或者水质信息的;违反本规定,有危害城市供水水质安全的其他行为的。
“我们将对问题单位进行复查,针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依据法律法规对其处罚。” 张姓负责人说,“为保障广大市民的权益,也请广大市民对二次供水管理单位进行监督,确保二次供水水质安全。”(来源:荆门市住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