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积极参与节能低碳活动努力建设美好家园
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何运平
节能低碳是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融入经济社会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美好随州。
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从制度上、源头上扭转发展方式,为区域发展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为建设生态文明随州作出贡献。
2012年度节能低碳目标完成情况
2012年,我市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宏观调控政策措施,抢抓中部崛起和湖北省实施的“两圈一带”建设机遇,大力推进圣地车都建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呈现出速度较快、质量较好、民生环境改善的良好局面。2012年实现生产总值590.52亿元,比上年度增长12.0%,万元GDP能耗为0.76吨标准煤,比2011年的0.79吨标准煤下降3.68%,二氧化碳减排下降3.68%,完成“十二五”节能降耗减排目标的43.8%,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目标任务。
节能低碳措施落实情况
目标责任情况;市人民政府把节能低碳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重要抓手来抓,健全了各负其责的节能低碳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发改委主任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合理分解节能指标,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市政府分别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了2012年节能目标责任书,市发改委分别与市重点耗能企业签订了节能目标责任书,并制定了考核标准和市重点耗能企业能源统计、监测、考核制度。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以文件形式通报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对全市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完成较好的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进行了表彰和奖励。
结构调整情况;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促进科学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优化产业结构,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市发改委以随发改发[2011]27号《转发〈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并对所有到发改委备案、审批、核准的项目进行了节能评审。2012年,进行节能评审、登记备案项目186项。开展“兴商活市”,促进第三产业加快发展。2012年,全市第三产业实现生产总值191.85亿元,同比增长9.6%,产业结构有了进一步优化。
重点工程情况;争取节能专项资金。根据国家和省级重点节能专项计划,结合随州市实际,2012年度共争取国家重点节能和节能监察能力建设项目5项,获国家投资和财政奖励资金896万元;争取省安排我市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项目7项,获省财政奖励资金250万元。这批项目的建设和达产,能够实现节能量4.1万吨标准煤,二氧化碳减排5万吨。建立节能专项资金。经市委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市长办公会审定,2012年我市安排节能专项资金600万元,比上年净增加100万元,用于支持省市级重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实现节能量2.2万吨标准煤。
节能管理情况;一是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市发改委制定和印发了《随州市"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及年度能源消费总量,有效促进了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节能、商业和民用领域节能以及公共机构领域节能工作。二是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根据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我市对列入国家"万家企业"的32家企业进行了重点监测监察,县、市、区发改部门分别与辖区内重点耗能企业签订了2012年度节能目标责任书,并建立了企业节能管理机构并提供工作保障,配备了能源计量器具。重点耗能企业均能按季度报送能源利用状况等。三是工业节能。市发改委、经信委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能范围,先后组织和开展了企业能效兑标、企业节能技术改造,推广应用了电机系统节能、工业窑炉节能改造、余热余压热风利用等10余项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改造和淘汰落后产能;关停淘汰了落后产能80立方米高炉、20余万吨冲天铸炉、5台水泥磨机等7台套线,有效地提高了能源利用效率。四是建筑节能。市住建委印发了《随州市推广节能省地型建筑及绿色建筑实施方案》、《随州市"十二五"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全市主要城区及重点中心镇"禁实"、"禁现"率达到100%。新建建筑施工前均作节能评审工作,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到95%以上;公共建筑均强制执行了能源约束性指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五是交通节能。市交通运输局印发了《2012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方案》(随交[2012]49号);组织实施了交通节能示范、淘汰落后运输装备,加强客货运车辆、旅游车辆GPS调度系统建设。优化运输组织管理,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鼓励引导客车、公交车、出租车、教练车进行双燃料改造;落实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得投放新运力,合理控制运力增长,提高客货实载率,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六是商业节能。市商务局印发《随州市关于做好商贸流动企业节能行动工作的通知》(随商发[2012]3号),要求全市商贸企业万元营业额能耗下降20%。重点改造商贸企业的照明、空调、电梯及其他耗能设备。引导和鼓励企业使用节能灯具、变频空调、节能型冷藏设备等。七是公共机构节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组织实施了2012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印发节能宣传册2000余份,宣传横幅80余条,节能产品展示20余种,提倡公务自行车,参与人员1200余人次,节约车辆用油720余升;实现更换节能灯具0.5万余只,节约用电15余万度。
监督检查情况;2012年,市发改委依据《省节能监察工作要点》,两次组织县、市、区节能监察中心对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节能监察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提出了整改意见,对工作扎实、成效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为加快推进我市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市质监局下发了《2012年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实施意见》(随质监发[2012]114号),组织80余名锅炉作业人员进行了节能培训,10家锅炉企业进行了节能改造,能效率提高了30%,年节约原煤4000吨;检查特种设备120余台套,发现违法违规行为2起,并对相关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
市场化机制推广情况;在实施绿色电力调度、电力需求侧工作方面,市供电公司加强95598客户服务管理,完善供电应急机制,扩大电力节能节电工作力度,确保负控限电功能在有序用电期间得到正常发挥。市节能监察中心受市发改委委托,组织县、市、区节能队伍和社会力量,展示和推广节能灯8万余只,有效地推动了节能节电工作。
来源:随州日报 责任编辑:陈紫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