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建筑节能基本情况统计表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建委,林区建设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建办科函[2008]781号)要求,12月15日前须填报《建筑节能基本情况统计表》。现将《建筑节能基本情况统计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填写并务于12月15日(星期一)10:00前传至省建设厅。
联系人:省建设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 唐先国
电话027-68873063,传真027-68873088
附件:建筑节能基本情况统计表.doc(建办科函[2008]781号文附件1,可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www.mohurd.gov.cn)下载)
二OO八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