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 第19号
关于彭念念等4人申请二级注册建筑师
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要求,经审核,彭念念等4人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2年7月18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向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2号,邮编:430071,电话:027-68873062)。举报和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盖或签署真实姓名及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彭念念等4人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二○一二年七月十日
附件:
彭念念等4名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
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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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聘 用 单 位 |
企业资质号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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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彭念念 |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
A0024142010201 |
0026834 |
符合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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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王渝虹 |
武汉市民用建筑设计研究院 |
A142007259 |
0026709 |
符合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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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吴秀红 |
咸宁市勘察建筑设计院 |
A242006796 |
0027332 |
符合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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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宋慧洁 |
大冶市瑞景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A242008530 |
0027179 |
符合条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