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收听收看全国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鄂建办〔2014〕213号
各市、州、县住建委(局)、房管局,有关建筑业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召开全国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部党组书记、部长陈政高同志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宁同志将对“两年行动”工作作全面部署。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省厅将继续召开会议,厅党组书记、厅长尹维真同志就贯彻落实住建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重要讲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4年9月4日14:30。
二、会议地点
省分会场设在武汉电信商务中心楚天厅,各市、州、县(市、区)设分会场。
三、参加会议人员
(一)省分会场人员:省厅领导,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城市建设处、勘察设计与科技处、人事处、行政审批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省建管局、省住房保障局、省质安总站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中央在汉和在省工商局注册的二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专业承包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二)市、州、县(市、区)分会场人员: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房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相关处(科)室、建筑市场管理站、质量监督站、安全监督站负责人;在本地注册的中央企业和本地二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专业承包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报请政府分管领导参会,通知本地所有参会人员(含房管局)按时到会,协调电信部门做好各自分会场的组织工作。
(二)请所有参会人员于2014年9月4日14:15前入场并就座完毕。
(三)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将参加会议的政府分管领导、房管局负责人、本单位负责人名单,及参会总人数(含所辖县、市、区)等情况,于2014年9月2日12时前报省建管局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处。
联系人:胡丹 15902752710
联系电话及传真:027-87362418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9月1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9月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