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控违拆违工作机制的意见》
本网讯 11月14日,荆门市中心城区控违拆违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控违拆违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压实层级工作责任,织密中心城区违法建设巡查管控网络,建立联动处置体系,着力构建属地管理、快速反应、整体联动、果断处置的控违拆违工作机制,让违法建设行为无地可遁!
在织密巡查管控网络方面,市、区、街办(镇)、社区(村)将进一步健全四级巡查管控体系,实施市级督查巡查、区级动态巡查、街办(镇)日常巡查、社区(村)实时监控巡查工作制,严格实行“日巡查、零报告”制度,并对中心城区住宅小区、背街小巷等隐蔽性较强的区域安排专班、专人重点巡查管控,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从源头遏制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遏制违法建设滋生。
在构建联动处置体系方面,中心城区控违拆违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将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对市民来信、来电、来访和举报投诉有关违法建设问题详细了解相关诉求,并建立接访台账,针对涉及违反国土、规划、住建、房管、园林、交通、林业、水务、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违法建设行为问题事项,由各职能部门开展调查认定工作,锁定违法事实和违建行为,并提出具体处置意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违法建设进行分类处置。
在强化工作责任方面,《意见》对市直住建、规划、城管、房管、消防、各区政府(管委会)等部门和单位工作责任进行了进一步细化。要求各区政府(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违法建设即查即处的快速反应机制;市直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对违法建设行为及时查处,同时建立健全违法建设投诉受理、查处、回访机制;市控违办负责中心城区控违拆违工作的协调督办,对违法建设处置工作建立三级督查体系。对违法建防控和处置工作中不认真履职、不坚持首问负责、不按规定处置各类违法建设的,将适时启动问责程序,并按照《荆门市中心城区控违拆违工作问责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由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追责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