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城乡总体规划纲要(2013—2030)》通过省专家评审
本网讯 通讯员李星星报道:按照新时期国家“四化同步”发展、城乡统筹及新型城镇化规划的目标,为深化落实湖北省“一元多层次”发展战略、长江中游城市集群发展及武汉城市圈深度融合发展的战略要求,根据大冶市转型发展、重大设施建设的新趋势,大冶市于去年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依法组织了城乡总体规划,日前,《大冶市城乡总体规划纲要(2013—2030)》通过了专家评审。
大冶市是湖北省唯一的全国县域百强县市,规划编制单位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充分考虑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以及大冶市与黄石市的高度融合,把大冶市城乡总体规划作为湖北省城乡一体化的规划试点来编制,同时,省厅要求编制单位把大冶市城乡总体规划作为规划典范之作在省内试行推广。
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主持下,由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武汉市规划研究院、荆州市规划院、中南市政院等单位的专家和教授组成的评审专家组,通过现场踏勘,听取规划编制单位的规划纲要成果汇报,审阅成果文件,对大冶市城乡总体规划纲要进行了认真评议。
专家组肯定了大冶市市委、市政府对城乡规划工作的高度重视,在规划编制过程中,黄石、大冶两市积极协调与对接,市、镇(乡)二级政府广泛参与,为规划编制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规划纲要》成果的内容全面,前期专题研究有一定特色和深度,达到了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内容和深度要求。
为进一步优化完善该规划纲要,充分发挥其对下一阶段总规成果编制的指导作用,增强规划成果的科学性,专家组就大冶市城市发展定位、城市性质研究、与周边地区的联合发展、产业发展研究、人口规模、中心城区空间布局、区域生态框架等提出完善和深化的指导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