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市州动态随州正文

当前随州市城乡绿色建筑发展的问题及建议

2016-05-30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当前,随州市城乡绿色建筑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通过对近几年管理思路的梳理和经验教训的总结,对随州市城乡绿色发展作以下分析。

  基本情况

  随州市城乡绿色发展(绿色建筑和生态城区)硕果累累。目前,全市已有13个项目取得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证书,全市绿色建筑总面积约200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市“十二五”绿色建筑申报任务。“迎宾花园一期”、“红星国际广场”“尚城国际居住建筑工程项目”成功申报省级绿色建筑集中示范项目。其中,迎宾花园项目作为2015年度湖北省唯一项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5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

  同时,随州市全力打造生态城区护航绿色建筑全覆盖。城东新区积极申报创建湖北省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并于2015年8月28日成功通过“湖北省住建厅组织的专家评审”,2016年3月通过“住建部绿色建筑示范园区示范工程”立项。

  根据规划,城东新区将按照绿色、低碳、生态理念建设,最大效率地利用资源和最低限度地影响环境,为随州居民提供健康、舒适、安全的居住、生活和活动城市空间,改善群众生活条件,提高百姓安居乐业的满意度。一座有特色、有亮点,充满活力的绿色生态新城正在崛起。

  存在问题

  一是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机制不够健全。依照住建部、省住建厅要求,应当将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以及绿色建筑纳入到建筑规划审查内容,并对绿色建筑实施容积率奖励。由于缺少具体的文件规定、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技术支撑,随州市容积率奖励政策到2015年才得以落实,相关部门在土地拍卖和城市规划环节对绿色建筑的要求不够到位,目前,还未能将绿色建筑发展指标列为土地转让的重要条件。此外,国土、税务、财政、银行等相关机关对绿色建筑的各项优惠政策如何落实,也缺少具体的标准。

  二是节能设计不够严谨实施能力有待提高。随州市在实施建筑节能过程中,个别设计部门在节能部分设计方面暴露出节能计算书不详细、保温材料选取不合理以及不具备建筑节能计算技术等多种问题,造成建筑节能报告质量整体不高,直接影响后期正常施工管理。另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存在建设主管部门管理人员对建筑节能法规、政策的理解掌握程度不深,建筑节能监管能力、水平有待提高,整体责任意识和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三是绿色建筑发展不够全面。就目前随州市绿色建筑工作发展情况,已获绿色建筑标识多个项目,其建筑类型均为居住建筑,星级均为二星级及以下,参评阶段均为设计阶段,缺少公共建筑及高星级绿色建筑的申报项目,绿色建筑发展整体呈现建筑类型、参评阶段和星级较为局限和单一的局面,发展不够全面。

  四是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发展缓慢。既有居住建筑则存在业主众多、无投资主体,且建筑内部人员多,不利于施工等影响因素,实施起来难度较大,整体进展较慢。

  五是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缺乏政策依据和技术支撑。“十二五”期间,随州市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和突破,同时也表现出贯彻落实不够扎实,缺乏配套的政策和技术支撑等问题,开展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中政策依据、资金来源以及工作方案制定等问题迫切的需要相关规范、规程或者实施细则的约束和指导。

  工作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发展。成立由市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市发改、国土、规划、住建、环保、质监等部门为主要成员的绿色建筑领导小组,制定绿色建筑发展目标,确定绿色建筑的重点区域。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由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负责管理,具体负责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的推广工作。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推进协同发展。发改部门要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规划部门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及下达选址意见、审查建筑方案时,应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作为重要依据;国土资源部门要研究制定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土地政策,加强土地出让监管,在土地招拍挂出让规划条件中,明确绿色建筑星级标准,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实施全程监管;住建部门在项目进行施工图审查、项目建设施工及竣工验收过程中,要严格过程监管。

  三是健全制度体系强化政策激励。按照“政府主导与市场推动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举”的原则,制定随州市绿色发展管理办法、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鼓励绿色建筑项目的创建类型多样化,鼓励低能耗、超低能耗绿色建筑项目的申报,探索“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推进绿色建筑全面化和规模化发展。全面推进光伏产业在建筑中的一体化发展,积极推动地源热泵等浅层地能在建筑中的应用,优化建筑用能结构。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申报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确保示范取得成果。推进对绿色建筑容积率的奖励政策落实,提高创建积极性。

  四是加快产业支撑推进持续发展。积极进行绿色建材特色产业园建设,重点打造建筑住宅产业化预制产品生产基地、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基地、建筑节能保温建材生产基地等绿色建筑材料特色基地,引导建材行业逐步实现转型升级。加强绿色节能先进技术和工艺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淘汰、限制低品质墙材和节能材料、产品,引导绿色建材、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筋和预拌砂浆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加强新型墙材和节能产品质量监管,加大进场复检和质量抽检密度,不断规范新型墙材和节能产品市场秩序。

  五是实施农村节能推进融合发展。结合新农村建设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积极开展农村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推动农村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适时在新农村建设中执行《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T50824-2013)。鼓励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在农村建筑中的应用,提升生物质能在农村建筑中的应用比例。积极组织开展绿色建材下乡行动,促进农房建设中绿色建材的应用。

  六是加强科技研发培育市场发展。结合绿色建筑区域化、规模化和快速化等发展趋势,突出地方特色,加强科技研发,加快适宜技术研究,强化绿色建筑领域绿色建筑产品研究、关键科技研究、实施效果研究等。进一步强化政府引导,促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市场发展,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机构能力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建筑规划、设计、施工、咨询、运行管理等机构和人员的培训。

  七是实施全程监管确保运行高效。加强建筑节能监督检查,促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全面落实。继续组织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把建筑节能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违规行为举报和处理结果通报制度。

  八是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影响力。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典型案例。加强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绿色建筑设计技术的培训,强化建筑节能监管、技术支撑、施工安装、运营维护和能耗统计等队伍建设。(钟克波、王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