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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首批可再生能源建筑资金发放到位

2013-05-15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雷汉卫报道:近日,荆门市汉通楚天城、凯凌香格里拉二期、星球商业中心商场、荆门外国语学校住宅楼、公路花园等5个建设项目,通过荆门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组织的可再生能源专项验收现场核验,共获得首批补助资金118.6万元。

  近年来,荆门市住建委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城镇建筑领域的应用,要求中心城区城区范围内所有12层以下居住建筑和学校、医院、宾馆等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从2010年1月1日起统一设计和安装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并对竣工项目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施情况进行专项验收,荆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设计和应用面积迅速增长。

  去年8月,荆门市被财政部、住建部批准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获得专项补助资金5000万元,用于推广荆门市可再生能源规模化、连片化应用。专项资金的拨付分三次进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经技术评审合格,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安装工程合同后,拨付30%;项目竣工,通过可再生能源建筑专项验收后,拨付40%;经形式检查或能效测评合格后拨付剩余的30%。上述五个项目,太阳能热水系统已安装完毕,并通过可再生能源建筑专项验收。

  为确保按期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工作任务,在2014年4月前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200万平方米,荆门市住建委将根据《荆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建立完善从设计、图审、施工到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的闭合管理机制,确保所有可再生能源应用项目达标合格。同时,加强对正在施工的可再生能源应用项目的监管,在项目完工申请补助资金时,严格依照规定程序按时足额拨付可再生能源建筑示范项目资金,推进荆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促进绿色生态荆门建设。(来源:荆门市住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