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市州动态宜昌正文

宜昌:公积金中心贷款需哪些条件

2015-06-23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在宜昌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昨天,在购首套房首付比例降至二成的新政宣布之际,记者就此打探。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

  在全市范围内异地购房的职工,可凭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及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在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可在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时,女职工退休年龄按55周岁核定,男职工退休年龄按60周岁核定,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大于核定标准年龄的,按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核定。对还款压力大的职工,贷款年限可延长3到5年。

  职工或配偶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款比例按不低于购房首价的30%确定。第二套改善性住房贷款或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再次办理的,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金计)

来源:三峡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