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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汉衡通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核定、增项、换证的审查意见的公示

2010-09-26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我厅对武汉衡通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申请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核定、增项、换证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企业如对所申报资质的审查意见有异议,请于2010年 9月25日至 10月11日提出书面申诉,按申报程序报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其它情况有意见,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南路12号省住建厅办公楼一楼,邮编:430071,电话:027-68873077。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南路12号省住建厅办公楼二十四楼,邮编:430071,电话:027-68873062。
 


附件:一、 关于武汉衡通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核定、增项的审查意见.xls                                          
      二、
关于宜昌市机械工业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工程设计资质换证的审查意见.xls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