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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公积金不再需要“单身证明” 只需面签“单身声明”

2015-10-14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黄月娥报道:日前,民政部下发通知,要求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近日下发《关于单身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实行面签单身声明的通知》,取消了开具单身证明的程序。

  通知明确规定,为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和规范使用,防范骗取骗贷行为的发生,从2015年10月12日起,全市单身未婚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时,无需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单身证明,只需本人面签一份单身声明即可,非常简单方便。

  另外,单身职工通过网上贷款自助服务系统办理贷款申请登记的,取消原来上传的单身证明材料,统一由伍家岗营业部面签单身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