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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扎实推进勘察设计执业单位及从业人员行为评价管理

2013-08-05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邱玉、李晓微报道:《襄阳市勘察设计执业单位及从业人员行为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自试行半年以来,市城建委勘察设计处共认定了26家勘察设计单位因单个项目违反强条3条以上或未按勘察报告进行设计等其他重大不良行为被计入不良行为档案,发放不良行为告知书76份,反响强烈,收效较好,对规范该市勘察设计市场行为,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勘察设计执业单位及从业人员的动态监管发挥了积极作用。

  今年,为做好行为评价管理工作,市城建委勘察设计处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开展此项工作。一是领导重视,注重落实。市城建委勘察设计处将行为评价管理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领导高度重视,在每周一工作例会上督促行为评价管理工作,了解工作进程,并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切实将评价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二是以施工图审查为依托,开展评价管理工作。自《行为评价管理办法》发布后,市城建委勘察设计处要求图审人员认真学习,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实事求是地全面记录勘察、设计单位及从业人员的不良行为,并根据审查结果,详细填写《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记录表》;三是反复核查,准确记录。对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发现的不良行为经分管领导反复核查,主要领导把关确定无误后,记为不良行为,并向执业单位发放不良行为告知书;四是严格执行记分结果处理。按照《行为评价管理办法》规定,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执业单位或从业人员的不良行为扣分累计达到20分以上时,将在市城建委网站和勘察设计信息网上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