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物业管理小区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全省住建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确保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市房地产管理局决定在市区物业管理小区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此次检查的对象为已交付的物业管理小区。防控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个阶段为企业自查整改阶段,时间在12月20日前。第二个阶段是检查阶段:12月21日至2016年“两会”结束。
检查将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办公场所、小区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场所配备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住宅小区地下空间是否违规住人、是否堆放危险物品等,加强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同时在管理小区内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组织小区开展消防疏散演练。(贺春音、刘莉琴)
来源:咸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