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昨日出台3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重点行业排污强度下降30%以上,到2017年全市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10%。力争到2022年,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市空气质量基本达到或优于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市区禁止新建钢铁、水泥、有色等行业的高污染项目。部分重污染企业制定并实施搬迁方案。(陶忠辉、丁元拾)
来源:湖北日报 责任编辑:陈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