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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4年度“优秀环卫工人”表扬对象的通知

2014-10-27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办〔2014〕268号

武汉市城管委,各市城管局,恩施州、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为庆祝湖北省第十七届“环卫工人节”,大力弘扬环卫工人“宁愿一人脏、换来万人洁”的无私奉献精神,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爱岗敬业热情,促进我省市容环卫事业健康发展,省厅拟于今年11月上旬,通报表扬奖励一批优秀环卫工人。为做好“优秀环卫工人”表扬对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能积极参加各类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具有“宁愿一人脏、换来万人洁”的无私奉献精神。
    (二)在环卫工作一线岗位,具体从事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转运、处理等工作。
    (三)工作成绩突出、事迹典型感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作风正派,在环卫工作中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四)连续从事环卫工作3年以上。
    二、名额分配
    全省拟通报表扬优秀环卫工人42名。仙桃、潜江、天门市和神农架林区直接从本级环卫部门(企业)推荐;其他市州应在全辖区市(区、县)环卫部门(企业)推荐。各地名额按照全省表彰总数与行政区划之比(42名/103个市县区=0.408)计算得出。具体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三、推荐程序
    (一)各市(州)要把本通知及时转发到辖区各市(县、区),督导各地通过召开环卫职工会议等形式,公开推荐条件和分配名额,并采取“群众广泛参与、行业内部公示、研究确定人选”等方式,公正、公平地做好优秀环卫工人推荐工作。
    (二)各市(县、区)推荐对象确定后,要填写《2014年度湖北省优秀环卫工人推荐表》,在相关栏目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市(州)主管部门。
    (三)市(州)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各地推荐的表扬对象进行复核,在综合比较、优中选优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向省厅的推荐人选。
    (四)厅城管处对各单位推荐材料提出初审意见,报省厅领导审定后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其他要求
   (一)优秀环卫工人推荐材料包括市(州)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报告、《2014年度湖北省优秀环卫工人推荐表》。表内各栏应填报齐全;总结的“简要事迹”应内容真实准确、评价客观、重点突出、文字简练。
    (二)各市(州)务必于2014年11月5日前,将优秀环卫工人书面推荐材料统一寄送厅城管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李新俭、武晶晶;联系电话:027-68873488;邮箱:
252571397@qq.com

附件:1. 2014年度湖北省优秀环卫工人推荐名额.doc;
      2. 2014年度湖北省优秀环卫工人推荐表.doc;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10月27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10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