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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强化监督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2013-03-19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袁平和、孙涛报道:质量是工程建设的生命线。今年十堰市将进一步加快质量监督能力建设,完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加强重点领域及关键环节的质量监管,推进精品工程战略,努力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认真落实住建部5号令和鄂建[2011]79号文件,出台《十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明确和细化质量监督工作的内容、程序、方法,规范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行为。认真执行《湖北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指南》,全面推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以执法为主要特征的质量监管模式,充分发挥现有监督配置资源的作用,科学制定监督计划,实施差别化监督,提高监管效能。

    强化监管机构内部管理,统一工作程序和标准,建立监督小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工程质量监督责任制。定期开展质量监督人员工作考核和学习培训,激励监督人员尽职履责;建立健全企业质保体系,完善企业质量自控机制,设置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配备与施工规模和工程特点相适应的专职质量人员,形成自上而下的质量管理网络。

    突出监管重点,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市政公用设施工程、保障性住房工程和南水北调移民内安工程的质量监管,采用“监理式”监管服务机制,严格有效地控制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工序和工艺,加强高风险工程特别是深基坑、大跨度结构、钢结构、异型结构等特殊结构工程质量监管,坚持执行实体抽测制度,防范技术风险,确保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加大住宅质量通病治理力度,把住户投诉较多的屋面、厨卫、外墙、地下室渗漏及墙面、地面非结构性裂缝等作为治理重点,及时修订、完善治理措施,认真落实分户验收制度,破解质量通病治理难题;加大工程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质量的抽查、抽测力度,排查重点风险源,严肃查处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现象。

    重点开展预拌混凝土、防水工程、建筑节能等涉及结构安全及重要使用功能的专项检查,并推行突击巡查或抽查及各县(市、区)之间交流检查;建立质量监督信息平台,动态化监控并记录工程建设各方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状况,对于严重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要及时公示、载入不良行为记录;加大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认真抓好施工图审后监管,重点督查有无违规加层、扩建行为,凡存在重大变更而不重新报审的,一律予以停工,并依法严肃处理、处罚和曝光。

    大力实施精品工程带动战略,继续开展创优工程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会,适时外出观摩学习、借鉴推广周边地区好的施工经验、做法,帮助和引导企业树立创精品意识、品牌意识 。积极参与“楚天杯”、“省优质结构工程奖”、省级QC小组成果、“武当杯”等奖项的申报评选活动,充分发挥优质样板工程的带动作用,促进全市工程质量水平整体提升。(来源:十堰市住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