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市州动态孝感正文

孝感:市政府出台《孝感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2013-03-22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市政府出台《孝感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全市绿化规划建设管理提档升级

    本网讯 通讯员连保华、王明家报道:为改善生态环境、建设宜居城市,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规范城市绿化规划建设与管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日前,市政府出台《孝感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城市绿化建设管理,促进“四城同创”活动深入开展。

    《办法》分总则、规划和建设、保护和管理、法律责任及附则共五章三十二条。《办法》明确,城市园林绿化实行的基本原则是生态优先、科学规划、因地制宜、严格保护、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办法》要求,新建区域绿地率不低于35%,旧城改选区绿地率不低于25%,这将更有利孝感生态环境建设。《办法》规定,因特殊情况需移植砍伐城市树木的,必须到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书后,方可砍伐;实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一家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较好地避免了城市树木移植砍伐中职能交叉的问题。

    《办法》是孝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基础,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城市绿化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把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写入《办法》,将促进全市绿化规划建设管理上档次、提标准,也给全市绿化建设管理注入了新的能量。

    《办法》有效期5年,自2013年2月3日施行至2018年2月2日止。《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适用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孝感政规[2010]5号)中所保留的《孝感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暂行办法》(孝政发[1994]47号)同时废止。(来源:孝感市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