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将被清理
2006-07-14 08:22:04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建设部出台《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妥善处理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
《意见》说,对于2006年6月1日前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年度新建商品住房结构比例要求,区别规划用地性质、项目布局,因地制宜地确定需要调整套型结构的具体项目。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城市规划、房地产主管部门对6月1日前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集中进行一次清理。清理结果要报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备案。(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