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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迎接2009年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专项监督检查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鄂建函[2009]318号

2009-12-03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武汉市建委、水务局、城管局、房管局,荆州市建委、松滋市建设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09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建办科函[2009]992号)精神,12月上中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对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进行节能减排专项监督检查。为做好迎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本年度我省接受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专项监督检查的城市是武汉市、荆州市和松滋市三个城市。
    二、各受检城市负责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检查组汇报本地区住房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情况,并按照要求准备好各种检查资料和备检项目清单。受检项目确定后,受检城市负责组织项目业主、设计、图审、施工、监理、质监、运行管理(污水、垃圾)等相关单位参加检查活动,并及时提供检查组需要查验的各种文件和资料。
    三、各受检城市要高度重视本次监督检查。建筑节能、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房产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向市政府汇报,成立工作专班,并按照各自工作职能,分工负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迎检工作。请各地于12月8日前将迎检工作专班负责人和联系人名单报我厅勘察设计处。
    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本次检查的通知及各种表格请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
http://www.mohurd.gov.cn)节能减排栏下载。
    五、联系方式:
    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
    万应荣   电话:027-68873087
    唐先国   电话:027-68873087  传真:027-68873088
    厅城市建设处
    温芙娟   电话:027-68873089
    李新俭   电话:027-68873120  传真:027-68873024

    附件:2009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监督检查受检城市迎检人员名单回执.doc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日



 抄送:武汉市政府、荆州市政府、松滋市政府,本厅设科处、城建处、房产处,省质安总站、省墙革节能办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09年12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