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
本网讯 通讯员曹军报道:为进一步落实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认真贯彻5月28日全省(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提高全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管水平,6月17日至7月11日,荆门市住建委组织成立4个检查组,对市中心城区102个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
本次检查通过查资料和看现场的方式进行,主要检查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此次检查共下达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27份,暂停施工整改通知书11份,当场处罚决定书11份,对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碧桂园三期凤栖岛高层4#、5#楼工程施工单位南昌建工集团,亿龙.福星城项目施工单位福建省闽清市第一建筑公司予以立案查处,拟对履职不到位的5名施工、监理企业负责人作不良行为记录。
此次检查主要反映出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履行安全责任不到位。建设单位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擅自开工建设(主要是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对施工、监理单位的履职监管没有规范化和常态化,存在投标人员与现场管理人员不一致的情况;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和人员不到位,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的编制无针对性,管理制度贯彻落实不力,施工现场超过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程序实施管理;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安全专业技术知识缺乏,安全监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有效整改,也不按规定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致使施工现场重大安全隐患长期得不到消除。此外,还存在施工、监理资料缺失或不齐全问题。二是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不力。建筑起重机械维修保养制度落实不到位;临时施工用电、卸料平台和处于装饰施工阶段工程临边洞口防护等未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标准施工作业;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不健全或未落实,消防设施未按要求配备;文明施工管理水平较低,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混乱且无标识标牌,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安全警示标志过少。检查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召开了现场点评会,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并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通过此次检查,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投入和管理力度不断加大,安全生产呈良性发展态势。
7月8日,省住建厅督查组到达荆门,对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督查。督查组随机抽查了东宝区人民医院和京山县金瑞物流园信息中心2个项目,针对项目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和措施,对井口防护不到位,PE线未接到用电设备的金瑞物流园信息中心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随后,督查组就有关情况与市住建部门进行了交流反馈。
7月30日起,市住建委即将组织新一轮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装修阶段项目和卫计委系统项目,检查主要内容为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制度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专业分包资质和招标办理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重大危险源管控情况等,此次检查要求对安全隐患“四不放过”,问题企业和项目必须立查立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