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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城管局依法履职助力市区禁鞭工作

2016-01-19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唐雪芹报道:2015年12月30日,黄冈市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批准黄冈市中心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从2016年2月1日起实行。时间紧、任务重,黄冈市城管执法局作为禁鞭工作成员单位,积极履职,开展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召开城管系统禁鞭工作动员会,制定禁鞭工作方案,明确分管领导和各责任单位工作任务。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向内部职工和周边市民下发致广大市民一封信1600封,张贴禁鞭规定120张,快速设置遮阳棚、公汽站亭禁鞭宣传标语80条。

  三是加强执法管理。抽调1名执法管理人员专职负责协助市区禁鞭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禁鞭工作,市环卫局及时清扫过渡期内燃放烟花爆竹污染路面15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