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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2011-10-21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党[2011]58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城管局、房管局、公积金管理中心,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关于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建党[2011]47号)和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开展“打造一流作风、建设一流队伍、展现一流形象、提供一流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建创先办[2011]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现就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活动开展范围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主要指与社会公众关系密切、承担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的各级机关的工作窗口,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密切的企事业单位及其营业网点,以及各级各类行政服务中心(站)。主要包括行政许可、市政公用、公园景区、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物业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和12319服务热线等。
  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中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要积极参加“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

  二、活动目标任务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围绕中心任务,坚持“发展优先、民生优先、服务优先、效率优先”的理念,结合我省治庸问责工作,着力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效能,增强党员素质,解决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
  (一)改进服务作风。坚持党的宗旨,树立群众观点,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竭诚为群众服务。改进政风行风,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坚决纠正“庸、懒、散”现象,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多办顺民心、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好事。
  (二)提高服务效能。树立依法行政、依规办事理念,坚持办事公开、服务公平。遵循便捷、高效、优质、廉洁的服务宗旨,做到服务措施周全、服务标准规范、服务环境优良、服务效能提高。 
  (三)增强党员素质。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大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服务技能培训力度,提升党员履职尽责、服务群众的本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服务优的党员队伍,带动和促进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全面提升。
  (四)解决突出问题。坚持把解决突出问题、努力满足群众合理诉求作为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深入实施住房城乡建设民生工程,切实解决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使行政许可更加便捷、市政设施更加完好、供水供气供热更加安全、各项管理更加规范、热线服务更加周到,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给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丰富活动载体

  要按照“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和“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目标任务,从实际出发,结合各自特点,设计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争创优质服务品牌,争创先进服务型党组织。
  (一)突出“三亮”。一要亮标准。在窗口单位显要位置公示服务标准,明确服务事项、工作流程、办结时限等。二要亮身份。通过佩带党徽、工作牌、服务卡和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等形式,亮出党员身份,亮明岗位职责。三要亮承诺。通过宣传橱窗、展示板、电子显示屏、局域网等形式,公开党组织和党员承诺内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立足“三比”。一要比技能。通过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兴起业务竞赛热潮,力求业务技能高水平、业务办理“零差错”。二要比作风。通过开展文明服务、诚信服务、廉洁服务、优质服务竞赛,促进服务态度改善、工作作风转变。三要比业绩。通过开展岗位明星、服务标兵、技术能手评比,看实绩、比贡献,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
  (三)落实“三争创”。一要争创群众满意窗口。推广和完善服务承诺制、一站式服务制和首问责任制,不断提升窗口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二要争创优质服务品牌。继续打造“党员示范窗口”、“党员示范岗”、“青年文明号”等服务品牌,不断培育党员群众欢迎、社会影响良好、具有系统特色的优质服务品牌。三要争创先进服务型党组织。努力构建组织建设好、服务意识强、服务水平高的基层党组织,带领党员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四)抓好“三评”。 一要抓好群众评议。通过设置意见箱、聘请群众评议员、利用电子测评系统、实行网上投票等方式,接受服务对象即时评价、在线评估,并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真正把请群众评议、为群众服务落到实处。二要抓好党员互评。结合党员自身特点和岗位实际,对照“五带头”基本要求,开展自评、互评,查找问题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相互鼓励、比学赶帮。三要抓好领导点评。落实点评责任,明确点评内容,创新点评方式,注重点评实效。采取集中点评、现场点评、个别点评等多种方式,在点评中肯定成绩、查找差距、明确方向,以点评促提高。

  四、加强组织领导

  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创先争优的重点工作。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一)落实领导责任。为加强对全省住建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厅党组决定成立以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德炳为组长的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指导组,指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机关党委。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也要落实领导责任、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要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实施办法或措施。要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帮助基层解决困难和问题。
  (二)注重统筹兼顾。要把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与治庸问责工作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认真开展“打造一流作风、建设一流队伍、展现一流形象、提供一流服务”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深化“讲文明树新风”活动、“青年文明号创先争优”等活动。
    (三)加强分类督导。厅机关有关处室和厅直有关单位要根据不同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的特点,分别提出具体要求,制定本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加强对全省住建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开展活动的指导,加强对群众意见较大、工作力量薄弱的窗口单位的督促检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活动实效。
    (四)注重培育典型。及时发现、培育、总结和推广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大力宣传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激发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各地各行业的先进典型要及时报省住建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