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将纳入不良记录“黑名单”
拒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严重后果
企业将纳入不良记录“黑名单”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企业因拒不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
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由企业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根据企业岗位的性质、特点和具体工作内容,明确所有层级、各类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强化管理考核和严格奖惩等方式,建立起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
《通知》要求充分认识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意义。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是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有利于减少企业“三违”现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发生,有利于降低因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对解决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传导不力问题、维护广大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据国家安监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地方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把企业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未对从业人员(含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等)进行相关教育培训或者未如实记录教育培训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由地方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健全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因拒不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纳入惩戒范围,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这位负责人表示,根据《通知》,要明确所有层级、各类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起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降低因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
这位负责人要求,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覆盖本企业所有组织和岗位,企业要在适当位置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长期公示;通过教育培训,提升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档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管理考核制度,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管理。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指导督促相关行业领域的企业密切联系实际,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实现“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形成可操作、能落实的制度措施。
这位负责人强调,各地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督促相关行业领域的企业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实施全面发动、典型引领、对标整改等方式,整体推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叶昊鸣、胡林果)
来源:中国建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