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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零容忍,将控违查违进行到底

2015-03-23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违法建设被称为“城市毒瘤”,危害性非常大,已经成为当前城市建设管理中最突出、最复杂的矛盾和问题之一,严重影响了美丽荆门的城市形象,损害了荆门的投资环境。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共有违法建设近175万平方米。如何保持对新增违建的零容忍?如何依法处置存量违法建设?昨日,记者就此进行了走访和调查。

  中心城区,新增违建为“零”

  2011年8月,市委、市政府召开了中心城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动员大会,打响了铲除“城市毒瘤”,保护美好家园的攻坚战。3年多来,我市高位推进控违查违工作。市委、市政府召开控违查违工作动员会3次、督办会20次、协调会25次,各区也相继组建了工作专班,明确了工作职责,扎扎实实开展了控违查违工作。

  我市还积极做好宣传工作。截至2015年3月,市、区控违办共发放控违查违宣传手册6万份、宣传单10万余份,悬挂宣传条幅800余条,喷涂“违法建设”“拆”等标识2000余处,出动宣传车450余车次,在各级新闻媒体刊发和播放新闻300余篇(条),将违法建设的现状、危害和查处的法律依据、界定标准告之于民,将控违查违工作的坚定决心、明确态度传递给大家,将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处理原则公布于众,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市控违办在各区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采取现场核实、拍照摄像等方式,2011年11月前对中心城区违法建设进行了登记固定,做到了“一处违法建筑、一张现场照片(影像)、一张调查表、一本查处卷宗”,并对多处违建或违建1万平方米以上的43名违建当事人登记备案。市控违办督查巡查队伍采取早、中、晚“三班倒”制度,全天候全时段在中心城区开展拉网式巡查督办,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截至目前,共下发督办通知和函件1100余份;组织召开控违查违各类专题会、督办会、协调会70次,对重点违建项目进行跟踪督办。坚持即查即拆,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拆除一处,中心城区实现了违法建设“零增长”的工作目标。

  存量违建,如何妥善处置

  对新增的违法建设,做到了“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拆除一处”,那么过去的存量违法建设又该如何处置?

  我市2013年出台的《荆门市中心城区存量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实施方案》,将存量违法建设界定为2011年8月1日前形成的违法建设。对存量违法建设,采取拆除或没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完善相关手续等办法进行处置。

  目前,在荆门城区的违法建设中,东宝辖区不少于60万平方米。2011年以来,东宝区分批次对该区存量违法建设进行处置,以逐步减少存量。按照《荆门市中心城区存量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实施方案》中“三原”(即原地址、原面积、原高度)重建的规定,为违法建设的原住户恢复性重建收集资料上报审批。

  东宝区的违法建设中大多涉及到原住户,他们不仅拥有原住房的土地证,还有原住房的房产证。2009年至2011年间,原住户将自己的房屋和土地交给开发商建设,没想到开发商建设的项目却是违法建设。一旦这些违法建设实施强拆,这些人将被迫露宿街头。如何处置这些违法建设,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此外,不少违法建设为现浇,建在小街小巷中。由于大型机械无法进入小街小巷,靠人工拆除不仅进度很慢,而且成本很高。一些停工了但没拆除的违法建设四周,各种建筑原材料就地堆放,对居住在违法建设工地附近的居民来说,也是极大的安全隐患。

  对此,中心城区(东宝)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建议,加快推进“三原”恢复性重建的审批,解决长期以来悬而未决的问题;对严重影响城市规划无法采取改正措施的,必须拆除或没收。

  责任追究,让违建成“过街老鼠”

  对违法建设,我市实行责任追究制,包括实行问责和给予纪律处分。党政领导干部受到问责,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1年8月以来,中心城区控违查违领域调查处理党员干部涉嫌违法建设案件41件。市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违法建设失职渎职案件9件(判决7件)、经济犯罪案件10件(判决1件)。市国土局立案查处非法占地案件111起,收取罚没款807.82万元。市城管局行政处罚违法建设行为29起,涉案面积约32万平方米。

  同时,严格进行考核奖惩。市政府2012年3月对大桥社区等6个“零违建社区”予以通报表彰,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2013年4月对2012年度控违查违工作突出的16个先进单位和30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2014年4月对2013年度控违查违工作突出的17个先进单位和32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市、区纪检监察部门对31名工作不力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分别给予了严重警告、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处理。

  对于违法建设,坚决依法拆除。2011年8月至2015年3月,中心城区共组织拆违行动150余次,拆除违法建设45.78万平方米,其中东宝区7.44万平方米,掇刀区21.03万平方米,漳河新区5.9万平方米,荆门高新区10.14万平方米。市城管局拆除公建项目违法建设1.27万平方米。同时,为妥善处置中心城区居民住房,维护社会稳定,解决部分原住户房屋拆除后无房居住的问题,先后提请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32户原居民恢复性重建项目。目前,还有11户原居民恢复性重建项目正在申报审批过程中。(严东华、周围)

来源:荆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