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老旧小区 创建美好生活
老旧小区改造,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解决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有效抓手之一。
“社会是在矛盾运动中前进的,有矛盾就会有斗争。”我们必须看清并“有效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坚决消除“任何贪图享受、消极懈怠、回避矛盾”的错误思想和行为。我们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老旧小区改造不是一件轻而易举、敲锣打鼓就能做好的小事情,而是关系方方面面的复杂系统工程,可能还充满着挑战、风险、阻力甚至矛盾,必须义无反顾、扎实有效做好,让党的十九大精神在老旧小区改造中落地生根见效。
我们今天说的老旧小区,是历史不断发展的产物,对待它们要持历史的态度、发展的眼光。历史的态度就是既要承认它们的历史局限性,也要看到它们的历史进步性,也就是它们诞生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所起到的正面作用。当时的历史发展阶段和水平,决定了物质基础、经济条件和认识程度都没有达到今天这样的厚度、水平和高度。这些小区建造成那个样子,是符合当时的历史水平和历史条件的,很好地改善和提高了居住于其中的居民的生活条件,满足了他们过上当时条件下美好生活的需要。发展的眼光,就是既要看到老旧小区历史上的合理性和历史贡献,也要看到随着社会的发展,它们已经远远落后于普通水准、无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现状,也就是要看到经历飞速发展后老旧小区在新时代中的局限性。明乎此,我们更要明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今天,党和人民都绝不会允许一边是耸立入云的华宇高楼,一边是低矮破旧设施不全的老旧小区一直存在下去。因此,老旧小区改造,势在必行。
改造老旧小区,“合乎时代潮流、顺应人民意愿”,一定要做实做真做好。只有这样,才能尽可能满足老旧小区里的老百姓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改造老旧小区,先要做好试点。老旧小区改造是个“新生事物”,没有定型的先例可循,这就需要试点。试点不是树典型,而是要探索路径,获得可复制可持续可推广的经验。我国幅员辽阔,地区差异大,不同地方的老旧小区改造不可能套用一个模式,要因地制宜。但老旧小区改造必然存在共性的、必然的规律,这是无论哪个地区都必须奉行不悖的。这也是试点的意义所在。
老旧小区改造,应当树立“共同缔造”的思想理念,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和组织作用。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坚持“共同缔造”,就是要建立“以党委为领导的、以政府为推动的、相关各方共同参与”的统一组织和基础,这是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城市治理体系。“纵向到底”就是党的领导要从上到下,要到底,要到社区等最基层;“横向到边”就是要把绝大多数人都组织到各自应属的组织中来,改变涣散无力的状态;“协商共治”就是要发挥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的作用,保证人民在社会治理中有持续广泛参与的权利。作为宏大城市治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老旧小区改造离开党的统一领导,必然寸步难行;没有政府的积极推进,将会滚芥投针;缺乏基层的广泛参与,难免隔靴搔痒。
老旧小区改造,要把群众组织起来。改造老旧小区,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一定要把群众组织起来,让群众自己把自己组织起来,否则,改造很难奏效,效果很难持久。组织群众,既不是指挥群众,也不是讨好群众,而是动员群众,激发他们的主人翁自觉性,充分发挥他们改造自己的生活环境和条件、为自己创造美好生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只有真正把群众发动起来、组织起来,激发了他们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老旧小区改造才会取得令各方满意的成果。
老旧小区改造,要遵循“着眼民生做提升”的方针。要时刻牢记,改造老旧小区是为了改善民生,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决不能为了改造而改造,为了提升而提升,否则很容易落入“摆虚样子、拉花架子、做表面子、失掉里子”的窠臼。这样的窠臼,伤的是群众的信任,伤的是党和政府的威信,伤的是老旧小区改造的动力,必须坚决杜绝。
老旧小区改造,是党对人民群众的关心和爱护,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惟有做实做真做好,才能不负党的重托,不负人民的期盼,让全国人民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征程上一个都不落下。
来源: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