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城区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基本完成
本网讯 为理顺城管执法体制, 提高城市治理水平,2017年来,孝感市按照中省有关要求,系统谋划,高位推进,目前基本完成了城区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新体制机制运行良好。
出台改革文件。先后印发《关于成立孝感市城管执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建立孝感市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中共孝感市委孝感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成立孝感市城镇综合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市政府〔2017〕26、47号及〔2018〕5号专题会议纪要,市编委〔2017〕4号会议纪要,市城管委“三定方案”,《市城管委与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关于城管派驻机构人员管理备忘录》,《孝感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城管系统机构设置和人员调配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改革文件,为改革指明方向和路径。同时市人大相继出台《孝感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孝感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与改革同步并进,相互呼应、相互支撑。
归并执法职能。按照中省改革文件精神,总体设计、一步到位,将环保、公安、交通、工商、水利、食药监等方面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住建领域全部行政处罚权全部划转到市城管委,实现综合执法,形成一个“职能池子”兼容、一根“责任管子”监管的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此次归并划转行政权力共430项,其中市城管局原有116项,从其他部门划转314项(建委201项、房管局51项、规划局35项、环保局5项、公安局5项、交通局1项、工商局3项、水利局9项、食药监局4项)。
划分市区权限。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合理确定市区城市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推动一级管理向分级管理转变,将工作重心放在基层。市城管委主要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统筹协调、组织调度和监督考核,直接管理建成区范围内10条重点路段、8处重点区域和6类重点事项;城区其他区域和城市执法管理职责全部划转到区,由孝南区、市高新区、临空经济区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城市执法管理工作。市城管委向市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分别派驻综合执法大队、环卫服务所、市政设施园林绿化服务所,实行双重管理,以区为主。
综合设置机构。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撤销原市城管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市规划局执法分局以及市城建委所属的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市园林绿化管理站和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成立孝感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孝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市城管委下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市政公用服务中心、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等9个二级单位。孝南区成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设立19个乡镇(街道)中队,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执法体系,实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全覆盖。市公安局设立城市环境警察大队,派驻到市城管委实行双重管理,保障城管执法。
划转人员资产。2018年1月22日,市编办、市人社局为市城管委划转到孝南区的94人办理了编制、人事手续,市城管委确定了调配到市高新区(159人)、临空经济区(27人)城管机构的工作人员名单;1月23日,市委市政府举行市区城管职能职责和人员资产移交仪式,市城管委与孝南区、市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就城管职能及相关人员、资产进行了划转交接。1月26日,孝南区、市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分别举行了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落地动员会,相关划转调配人员正式到岗到位,开始按新体制开展城市执法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