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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公积金中心公开2014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承诺

2014-06-12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潜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

  为加强中心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树立中心良好形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郑重向社会作出承诺:

  一、服务内容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缴存基数、转移、封存审核;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

  (四)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变更;

  (五)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

  二、服务时限

  (一)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缴存、转移、封存审核,符合政策规定、资料齐全的,工作日内即时办结。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符合提取条件,手续齐全的,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质押、现房抵押贷款符合贷款条件,证明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个人期房贷款中心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四)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的,在工作日内随到随查。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变更,手续齐全的,工作日内即时办结。

  (五)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电话咨询,即时回复;现场咨询,即时答复。

  三、服务标准

  (一)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住房公积金的各项管理工作。

  (二)坚持政务公开。开展多种形式、多媒体查询平台,公开政策、规定以及各项业务办理的流程及应提供的证明材料等。

  (三)主动高效服务。坚持热情主动、文明规范、创新高效的服务。

  (四)自觉清正廉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杜绝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为服务对象提供快速、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违诺投诉:中心在服务大厅设立投诉意见箱,如发现我中心工作人员有违背上述服务承诺行为的,可向中心投诉,投诉电话为:12329,工作日中心将认真接听受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二)违诺处理:

  1、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时语言或举止不文明、态度生硬的,给予批评教育;态度粗暴,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的,给予诫勉教育,并责令其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行政处分。

  2、对符合条件但没有按规定及时办理的,要视情节,对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诫勉教育或行政处分。

  3、对在工作中存在故意刁难、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的工作人员,经核查属实后,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及时向投诉人反馈,投诉人如不满意中心的处理结果可以向市行评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