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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 一律不增建设用地指标

2013-11-12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国土资源部日前决定,将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做好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相关配套工作。

  具体应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的统筹管控,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一律不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严把新增产能项目建设用地供地闸门,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一律不予受理用地预审申请;全面查清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在建和建成违规产能项目用地情况,分类提出处理意见;坚决取消国土资源优惠政策,清理并废除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用地、用矿优惠政策;促进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和企业兼并重组;建立国土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加大国土资源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陈仁泽)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刘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