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全城实现通缴通贷
武汉公积金全城实现通缴通贷
新城区职工可在中心城区贷款买房
经过调试,并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黄陂、江夏公积金业务系统,昨日正式上线运营。至此,武汉公积金全面执行统一标准,实现全城通缴通贷。
据介绍,武汉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合并,在全国同副省级城市中最为彻底,这有利于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从而实现缴存职工利益最大化。
长期以来,武汉地区公积金管理机构有8家之多,各自独立运行,在缴存比例、贷款程序、还款方式等方面都有差异,造成“缴贷不通”——在此地缴存公积金,无法在彼地贷款。
2009年11月,武汉启用统一的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中心城区4家公积金管理机构实质性合并,率先实现通缴通贷。今年2月以来,新洲、蔡甸、黄陂、江夏4个新城区公积金管理机构,也先后整体移交给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业务执行统一标准。新城区10万职工因此受益,不仅可用公积金贷款在中心城区买房,而且可贷额度和期限也大幅增加。以新洲为例,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30万元调整为60万元;最长贷款期限,也由原来的20年调整为30年。(汪洋、余轶、何强)
来源:湖北日报 责任编辑:刘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