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2016年将新增发放租赁补贴217户
本网讯 通讯员钟克波、刘婧报道:6月15日,随州市享受2016年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补贴名单向社会公示,标志着2016年度全市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正式启动。
2016年度,市本级(含曾都区、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区)申报租赁补贴对象346户。为落实国家住房保障政策,切实解决全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经所在社区、办事处初审公示,由区、市两级住房保障部门审核,通过核查对象共217户,现已在市级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后将按期发放租赁补贴。
据悉,市本级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租赁补贴保障,一是具有曾都区(含所辖各乡镇)、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区城镇户口,并在本市生活;二是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不超过民政部门公布的随州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8倍(目前曾都区、高新区为738元;大洪山风景区为684元);三是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以下(目前为15平方米);四是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随州市现行租赁补贴发放标准为,按人均保障面积15平方米计,低保家庭每月4.95元/平方米,低收入家庭3.5元/平方米。
截至目前,市本级已累计发放租赁补贴6667户,发放租赁补贴2350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