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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公积金中心践行“两学一做”服务缴存职工

2016-08-03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通讯员乔秀玲报道:8月1日,一位自称“市民”的网友在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站投诉建议栏内留言,表扬伍家营业部三名工作人员的热情服务。

  留言中,“市民”自称因凭证不全,办理提取无果,伍家营业部二楼的陈路等三名工作人员(有两名为孕妇)得知后悉心安抚,积极帮助联络,查阅资料,终为我节约宝贵时间。”“市民”十分感激工作人员的付出,因此在留言里特别强调“特请管理员为本人表达谢意。”

  据悉,“市民”是夷陵区办事处的缴存职工,2015年在伍家营业部办理了异地购房贷款。2016年7月的一天,“市民”在夷陵区办事处办理提取业务时,发现办理提取所需的部分证件不见了。按照规定,缴存人在办理公积金提取时,必须出具相应凭证,以此证明资金用途。一边是规定要求,一边是缴存人的需求,遗失的凭证让夷陵区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和“市民”陷入两难。

  情急之下,“市民”来到伍家营业部寻求帮助,陈璐等接待了“市民”。了解、核实情况后,他们主动和夷陵区办事处进行电话沟通,商议出“以证明暂代凭证”办法,暨由伍家营业部出具“市民”公积金贷款真实性证明及资料复印件,为“市民”提取公积金用途佐证,解决了“市民”的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