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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496户无房低保家庭圆住房梦

2015-02-15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城区首批公租房公开摇号 房源主要在中南路民安家园
496户无房低保家庭圆住房梦

    2月13日上午,城区首批公租房实物配租电视公开摇号仪式在城区举行。496户申请家庭通过公开摇号,确定了选房顺序,圆了住房梦。

    据了解,这是国家公租房与廉租房并轨运行的新政策调整,以及《宜昌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出台后,城区配租的首批公租房。配租的对象为2014年12月份城区享受最低收入租赁补贴的低保无房家庭,配租的房源主要在城东生态新区中南路民安家园小区,个别房源在猇亭区桐岭新村。

    摇号现场,496户家庭被分为三个组进行摇号,分别为猇亭组3户、残障人家庭组33户及其他家庭组460户。其中,残障人家庭主要指家庭成员中有下肢体残疾(1-4级)、盲人、患重大疾病瘫痪在床病人的家庭,这类家庭优先选择一楼住房。摇号按照公证部门公证、电视公开、电脑随机摇号的方式进行。现场公布了摇号结果,市民也可登录市房管局网站和各区政府政务公开网查询。

    记者从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了解到,本次公租房配租家庭,均为城区享受最低收入租赁补贴的低保无房家庭,可根据《宜昌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享受公租房租金减免。家庭成员在2人及以下的低保家庭,对配租面积40平方米以内的租金按公租房租金标准的10%交纳,家庭成员在3人及以上的低保家庭,对配租面积50平方米以内的租金按公租房租金标准的10%交纳。家庭成员2人且为非夫妻关系异性的,可按3人及以上家庭配租。超出租金减免面积部分按公租房租金交纳。公租房为高层住宅的,租金减免面积放宽10平方米。公租房租金标准待市政府批准后公布。

    市房管局特别提醒:3月份,市住房保障部门将通过各区,通知配租对象到申请受理社区领取《宜昌市城区首批公租房选房通知书》。配租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小区看房,凭通知书和身份证明按摇号顺序选房,并办理入住手续。逾期未领取通知书或未办理选房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保留其配租资格。(陈璐、叶勇)

来源:三峡日报 责任编辑:陈紫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