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全省住建系统“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培训的通知
鄂建办〔2016〕374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局(委)、园林局、公积金中心,厅机关各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今年是“七五”普法启动年,为切实抓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经研究,定于12月初在汉组织全省住建系统“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培训,并对 “六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通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 2016年11月30日下午报到,12月1日至2日上午参加学习培训。
2、培训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新大地酒店(武珞路330号,傅家坡长途汽车站向西150米)。酒店电话:027-87716279。
二、参加人员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规划局、房产局、城管局(委)、园林局、公积金管理中心法规科长或普法工作负责人1名,以及所属县市区相关住建部门负责普法工作的人员共2名(具体由上述各部门确定并汇总上报);厅机关各处室及厅直属有关单位各安排1人参加。
三、培训内容
1、湖北省“七五”普法规划解读。
2、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七五”普法规划解读。
3、普法工作讨论交流。
4、对“六五”普法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学习培训,科学安排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好参训人员,并于11月23日前,将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通过电子邮件报省厅政策法规处;认真组织推荐“六五”普法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于11月23日前按要求(详细说明附后)上报省厅政策法规处。11月23日未上报参训人员名单、“六五”普法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名单的,视为自动放弃。
2、培训期间食宿由省厅统一安排。根据有关规定,培训不安排司机等随行人员食宿,在汉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联 系 人:周裕波
联系电话:027-68873020
邮 箱:279311897@qq.com
附件:1、报名回执
2、全省住建系统“六五”普法工作突出单位名额拟分配表
3、全省住建系统“六五”普法工作突出个人名额拟分配表
4、全省住建系统“六五”普法工作突出单位推荐汇总表
5、全省住建系统“六五”普法工作突出个人推荐汇总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年11月16日
附件下载:鄂建办〔2016〕37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