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0年度湖北省建设工程示范质量检测机构的通知
鄂建办[2010]187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促进和鼓励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先进检测机构的示范作用,规范检测行为。根据《湖北省建设工程示范质量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决定开展2010年度湖北省建设工程示范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示范检测机构)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
(二)建立了科学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严格有效运行;
(三)配备了检测信息化管理系统;
(四)各类档案资料管理规范;
(五)实验室的设施和环境条件能保证检测工作的正常运行,实验室布局科学合理,正确配备并合理使用所有检测仪器设备;
(六)具有良好的检测市场信誉,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推荐资料要求
(一)《湖北省建设工程示范质量检测机构推荐表》(见附件一)一式两份(包括电子文档);
(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计量认证合格证书》附表复印件;
(三)当年开展内审和管理评审的记录;
(四)实验室布局、环境、检测工作场景的图片资料或声像资料。
以上文字和图片资料应分类装订成册(A4幅面)。
三、推荐、考核程序
市(州)所属检测机构须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在推荐资料上签署意见后,向省厅申报;省属检测机构可直接向省厅申报。
省厅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确定候选单位,候选单位确定后,省厅将组织专家对候选单位进行考核。
对评为湖北省建设工程示范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测机构,由省厅授予“湖北省建设工程示范质量检测机构”荣誉证书和奖牌,并在政府公众网公布表彰。
四、其他事项
各地、各单位申报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0日,请各地在此时间之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厅。
联系电话:027-68873105 联系人:石世华
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抄送:本厅办公室,省建管局质安处、省质安总站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0年12月9日印发
